人力中心根據市社保從2014年4月1日起調整本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精神,按照集團有關規定,依據離崗職工完喪、殘疾、待退休、承諾內退、長病假、自主勞務等九個類別,逐人逐單位進行仔細核準,對集團集約管理的離崗職工生活費標準進行了調整,增加幅度達12.35%。
今年5月份按照調整后新的生活費標準,發放離崗職工的生活費,并補發了4月份的差額。根據統計顯示,由此每月增加費用支出27.63萬元,進一步體現了百聯集團對離崗職工的關心。
- 2014-04-16
- 人力中心為離崗職工調整生活費標準
